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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德与调查研究

日期:2024-06-17 来源:井冈山培训中心

    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,朱德在调查研究方面是一位楷模。新中国成立后,虽然年事已高,但朱德不辞劳苦,每年都用两到三个月或更多的时间到全国各地视察。仅1956年到1965年的10年间,他就到过28个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。他深入基层,倾听群众的意见,了解实际情况。通过调查研究,他向中央写了大量的调查报告。从1951年到1966年,他向党中央提交了108份反映各行各业实际情况的调研报告,其中有98份报告是他亲自主持起草的。朱德在报告中提出了许多符合实际情况的真知灼见,比如,他提出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;他比较早地提出国防工业要走“军民结合、平战结合”的发展道路;在上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中,他提出停办农村公共食堂、恢复农村自由市场、调整农村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等,这些都是对于社会主义道路的有益探索,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那么,身居高位、事务繁多且年事已高的朱德是如何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呢?从他的调查经历中,我们可以归纳出以下几种方法。


找准问题、有的放矢:


    调查研究主要是为国家建言献策,要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相结合。朱德的调研工作也一直遵循这个原则。


    1956年,为党的八大制定正确的路线做准备,党和国家领导人进行了密集的调查工作。70岁的朱德,也积极投入其中。5月16日至23日,朱德赴山西考察。6月6日至13日,他前往辽宁考察。这两次考察的重点,都是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,特别是农业合作化以后农村的新情况。在八大的大会发言上,朱德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。


    1961年3月22日,广州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了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(草案)》(简称“六十条”),并决定发给全国农村党支部和人民公社全体社员讨论。之后,朱德带着草案到河南、四川、陕西、河北调查,感到调整农村政策效果明显。5月9日,他向毛泽东写报告,反映“六十条”贯彻以后,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,农民已经普遍地注意发展家庭副业生产。正因为朱德等中央领导同志带着草案下农村调查研究,中央对如何调整农村政策有了较深入的认识。5月21日至6月12日,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和修改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(草案)》,形成了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(修正草案)》。


深入实际、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:


    调查研究要多层次、多方位、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,基层、群众、重要典型和困难的地方,应成为调研重点,要花更多时间去了解和研究。


    朱德始终坚持尊重群众、依靠群众,注重倾听群众意见。每到一个地方,他都要深入厂矿、农村,并且找当地的领导干部、专家和工人、农民谈话,同他们交换意见。他视察白云鄂博时,曾到蒙古包中同一个牧业社社长和生产队长谈话。在新疆,他也曾到毡包中看望牧民。即便在“文化大革命”最困难的日子里,他也要找机会到北京附近的工厂农村看一看。他说:“我们一切力量都出于群众身上,一切办法也都由群众创造出来。”“我们没有别的本事,我们的本事就只有同群众密切结合在一起。”“深入群众中去,就真正会了解社会主义如何建设,如何完成,就会想出很多办法,同群众一起创造出许多新的办法,把工作推向前进。”


    为更深入地了解情况,朱德每到一地,常常亲自召集座谈会。他曾说:“开会也是调查研究。”座谈会包括各级领导干部座谈会、群众座谈会、民主人士座谈会等等。朱德通过这种方式直接聆听干部和群众的意见。听汇报时,他总是鼓励大家讲真话,常说:“你们在生产第一线工作,了解情况多,要向上边反映真实情况,要讲老实话,不要报喜不报忧。”这种真诚态度使许多干部和群众敢于在他面前反映问题,这是他能够了解到许多真实情况的重要原因。


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:


    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,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重要思想方法。朱德在新中国成立后提出的重要观点同样依靠实事求是。他说:“看到的问题就要报告中央,不报告就是不忠实;要不就是观潮派,看到坏事也不讲。”在他的调查报告中,很多内容都是他结合各地的生产建设问题谈到的意见。


    1960年2月至3月,朱德赴陕西、贵州、四川、河南等地调研,切身感受到人民生活困难和“左”的做法的错误。在老家四川仪陇马鞍公社,他问堂兄弟:“你们为啥都这么黄皮寡瘦,说话都吊不起气?”堂兄弟直截了当地说:“还不是肚子吃不饱!”为此,他向仪陇县委负责人指出:一定要根据山区的特点,带领广大干部和群众,开发山区资源,发展山区的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和各种土特产的生产,努力渡过目前的暂时困难。4月2日,朱德向毛泽东写报告,提出,我国各地方的地理条件、自然条件很不相同,农作物的品种又非常多,生产要因地制宜,农业技术改革也要因地制宜,各种机械必须是又经济又适合当地要求,是多种类多型号的,不能求其一律。农业和工业都要发展商品性的生产,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。


    1962年5月,朱德参加中央工作会议,讨论国民经济计划。他不赞成那种认为农民发展家庭副业是“资本主义倾向”的错误看法,认为现在限制家庭副业太死了,要解除禁令!在农村要两条腿走路,正业(农业)和副业两不误。会后,朱德先后去陕西、四川、云南、广西等地视察。5月20日,他在给中央的报告中指出:要允许私人或供销社在集镇上开几家饭铺,小煤窑的零售价格应当允许地方上适当调高,不要统死。在四川西昌地区视察时,朱德派人重点调查了一个生产队。5月26日,朱德致电中央,如实反映了这个生产队的情况:“这里群众的生活还是比较苦的。”“这个生产队的群众,四月份平均每人口粮只有十斤(十六两秤),五月份平均每人口粮十一斤四两,在夏季插秧大忙季节,一个全劳动力也只能吃到十六斤。”“口粮不足的原因,除因去年天旱歉收外,在执行政策上也还存在问题。如公社规定:在完成征购和储备任务后,即便生产队还有余粮,每人每天的口粮也不得超过十二两。口粮是十天一发,主要是怕群众吃了过头粮。对群众开垦小片荒地还有限制。总之,对农民箍得太死,因而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。”


制度化、经常化:


    调查研究不是一时兴起,而是要持之以恒,始终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,真正成为决策的必经程序。朱德搞调查研究,不但坚持的时间长,而且调查研究的主题也一直较为稳定,即大多围绕经济建设问题,以发展生产和改善人民生活为着眼点。这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对于手工业的关心。


    新中国成立后,朱德就认为“手工业生产在我国国民经济中,占有很重要的地位”,“在发展大工业的同时,对手工业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”。1952年7月10日,在党中央酝酿制定“一五”计划时,朱德即致函毛泽东,专门提出要“注意发展地方性的小工业和手工业”。1953年2月13日,朱德再次致函中央和毛泽东,建议有计划地帮助和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。


    为进一步推动手工业的发展,朱德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。1955年1月,朱德在广东、上海等地视察时,对当地负责人提出要组织和发展手工业。他还派秘书在各地调研,并将情况提交中央。回京后,朱德立即找国务院第四办公室主任兼轻工业部部长贾拓夫谈话,就如何发展手工业提出意见。


    1956年5月,朱德从山西太原视察回京后,立即找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副局长邓洁谈话,就手工业如何管理的问题提出意见。半年后,他再次找邓洁谈话,提出想把合作社都收归国有的想法是错误的。


    为掌握手工业发展情况,1961年3月,朱德赴河南、四川、陕西、河北等省视察。5月9日,他向毛泽东提交了关于食堂、手工业合作社和自由市场等问题的调查报告,提出手工业在“一九五八年转厂并社时,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的面过于大,存在不少问题”。5月21日至6月12日,中央召开工作会议,制定了《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(试行草案)》(即手工业三十五条)。朱德在会上积极发言,继续提出加强手工业建设。会后,为了解“手工业三十五条”的贯彻执行情况,朱德多次派人到北京郊区和武汉、广州等地调查,并将调查材料及时转报中央。7月29日,朱德向中央和毛泽东转报《关于北京市郊区手工业情况的调查材料》;9月15日,他转报了关于庐山附近执行农业六十条、手工业三十五条的情况报告;11月21日,他转报了关于手工业三十五条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的报告。


    1962年5月至6月,朱德视察陕西、四川、云南等地。6月20日,他给中央和毛泽东写报告,谈到了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,并且呼吁给予手工业合作社适当的自主权。


    在朱德的关心下,手工业生产和手工业者都得到很好的发展和保护。在《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中,总结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时明确说:“朱德同志提出了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。”这些“在当时和以后都有重大的意义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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